2015年“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硕士生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

发稿时间:2015-03-18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1321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为切实做好2015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确保选拔录取质量,现就复试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依据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复旦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若干规定》、《复旦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已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和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招生计划(应扣除推免生人数),原则上按照上限不超过11.5择优拟定复试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审定后组织复试。

  二、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教学[2014]13号)、《复旦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实施办法》(与指导意见不相符之处,以指导意见为准)、以及本院制定的复试实施细则,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认真组织复试,切实做到严格把关、不走过场、宁缺毋滥、确保质量。

  三、重点注意事项:

  1.本院招生领导小组,由分管院长 、总支书记、分管学生负责人、总支纪检委员及有关专家组成,并于复试前3天将名单报研招办备案。

  2.本院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老师参与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有5名专家组成。

  3.复试中有两小时笔试,是综合能力的考查。面试时间,每位考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每一位学生分别经过5名老师面试。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按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名单(含姓名、专业、初试成绩等信息)、复试实施细则经研招办审核后,在本院网站上公布。

  4复试阶段须对所有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并请考生认真核对个人报考信息。

报考资格审查需查验的考生材料:

  (1)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 应届生的学生证和在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原件一份)。

  (3)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原件(报考对学位有要求专业的考生)。

  注意: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由考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学历查询栏目进行申请和下载打印。若无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申请和打印,须提供教育部指定认证代理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指定认证代理机构名单公布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栏目)。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学位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对于同等学力考生,需查验授课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8门相关专业本科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

  (5)对于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需查验是否具有《报考**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6)请带好英语四、六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上述材料复印件由院系留存。经审查上述材料,若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初试成绩无效。资格审查时,由考生认真核对《复旦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核确认表》表中的个人报考信息并签名。经审查,若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复试资格、初试成绩无效。

  5.复试应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品质和专业水平进行全面考核,尤其是要注重对考生创新能力、科学研究潜质的考察。同等学力加试(笔试)两门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6认真做好复试记录,评分应实事求是、确保公正。复试中笔试和面试权重50%,复试中面试过程的全程录音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结束后,复试结果将及时通知考生本人。报送本校研究生院招生办领导小组审定。

  四、复试阶段时间安排

  328日全天复试,上午:900-11:00笔试,下午:1300开始面试。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201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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